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生效裁判文书的规定,对下列债务催收予以公告。
下列债务人或其承继人应主动履行生效裁判及执行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立即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履行偿债义务(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应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女士 0919-618533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注:下列债务人的债务包含借款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现仅公布借款本金余额,债务人亦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实际履行时依据裁判及执行文书确定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

来源 / 铜川日报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