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 月 28 日金融一线消息,泸州银行今日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宣布,联交所已确认明洋符合上市规则第 3.28 条所规定担任该行公司秘书的资格。张潇因工作安排原因已辞任该行联席公司秘书,上市规则第 3.05 条项下的该行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16 部及上市规则第 19A.13(2)条项下代表该行于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 2026 年 9 月 28 日起生效。
此外,有关该行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的委任事宜将于董事会批准后公布。在此期间,明洋将独立担任该行公司秘书,并将担任授权代表,叶文蕙将为该行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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