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5小时前
女生童年时遭继父性侵害,因过诉讼时效检方决定不起诉,当事人:被养母骂“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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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4 日(发布),31 岁的山东女孩张叙白(化名)出生时被亲生父母送养。2003 年至 2010 年,继父张耀盛(化名)多次对她实施性侵害。2025 年 6 月,她报警称自 9 岁起被继父强奸。兰陵县检察院认定张耀盛涉嫌猥亵儿童罪,但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决定不起诉。她不服,向临沂市检察院申诉,要求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叙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小最爱粉色,被猥亵后不敢再碰,报案前决定染粉色头发直面一切。

她告诉记者,成年起诉继父后,曾觉得因此对不起养母,想缓和关系:" 因为我心里始终觉得是对不起养母,我没有想过是她没有保护好我。我想的都是她对我的养育,是我用生命都还不清的。但她在求情电话里边说,‘我知道他(继父)是这样的人,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玩你’。在她的认知里,就没有‘强奸’这个词。我那么依赖她,她也说把我当成亲生女儿,她肯定能说出一句公道话,但是始终都没有。"

养母在此前与张叙白的通话中称:" 白养你这几年了,你就将就将就过不行吗?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 然后还说他强奸你,是你活该,他为什么不去强奸别人?我其实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就彻底地觉得她不是人,她不配当妈妈,她连人都不配当。" 张叙白红着眼睛说道。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些法律规定一定是刚性的,过了就是过了。你不去报案,不去行使追究的权利,那你就肯定要承担不去行使这个权利的后果。我们当然希望这些女孩拿起法律的武器,但性侵案件又是非常复杂的东西。"

律师李莹称,首先,追究性侵案件很难。第二,性侵案件中对受害人还是有偏见,还是会污名化,也有可能遭受二次伤害。所以,要让女孩勇敢地站出来,李莹认为,需要社会能够给这些受害人以更大的理解、更大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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