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9 15:23 来源 :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上海森海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调整)
年 11 月 6 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 03 破 10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森海森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债务人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 " 管理人 ")。
经审查,管理人完成审核并确认的,需要调整的职工债权金额【475,875.94】元,共【1】笔(债权人共【1】户)。债权确认的具体情况详见《债权表》。
管理人已将上述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答复。对复核、答复不服的,可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职工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 100 号 50 层,联系人:黎律师,联系电话:15821173536。
特此公示。
上海森海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年 9 月 14 日
公 开 人:上海森海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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