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即将实施的提取公积金交纳物业费及装修费新政,该中心发布了包括双职工家庭有两套住房每年可提多少交物业费等系列热点问题解析,全面回应市民关切。
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也可申请提取物业费
根据《解析》,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且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物业费提取。夫妻双方可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其中市区住房合计最多提取 3000 元,县(市)住房合计最多提取 2000 元。对于双职工家庭在我市市区有 2 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每年夫妻双方可各就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家庭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6000 元。
缴存人家庭有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办理过购房提取或装修提取的,均可申请物业费提取。物业费提取额度按自然年度核定,当年未提取的部分不予补提。

直系亲属共有产权房可申请提取装修
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10 年以上,或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购买、购房时间在 2 年以内的,且在我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装修提取。以产权登记日期为准,申请提取日需距产权登记日满 10 年及以上。
装修提取为一次性提取,每人仅限一次,每个家庭仅限一套住房申请。缴存人与配偶、同一户籍的父母或子女共有产权的可申请提取;与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家庭有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也可申请装修提取。

以旧换新:新房或二手房均可享受新政
卖出的旧房及购买的新房位于我市行政区域内(9 区 9 县)均可享受该政策。新政适用对象为 " 缴存职工家庭 ",即出售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均可。
此次 " 以旧换新 " 贷款政策既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也支持购买二手房。缴存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在市区内有两套自住住房,出售其中一套再购买新房的,也可享受该政策,贷款利率按二套房利率执行。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卖旧购新,同样可享受该项政策。


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刘述波
编辑 / 初审:孙婷
复审:董景峰
终审:陈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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