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 2小时前
河南一男子称被贷款15年,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签字、指纹全是假的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来源 | 凤凰网《风暴眼》

" 我都没去他们那办过卡。" 齐朋飞告诉凤凰网《风暴眼》。

2011 年,他名下出现一笔 5 万元借款及三笔各 5 万元担保,合计 20 万元。

齐朋飞称,他从未到场签字,也从未收到过这笔钱。

这场横跨十五年的争议,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迎来关键节点。

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见,涉案十处签名均非齐朋飞本人书写,十枚指印也均不是他的手指所留。

案件尚未判决,他能否抹去不良征信、拿到赔偿,仍有待法庭裁决。

针对齐朋飞反映的情况,凤凰网《风暴眼》多次联系河南农村商业银行宝丰支行希望核实相关问题,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 人都不在国内,怎么可能签字 "

齐朋飞第一次察觉自己的征信出了问题,是 2015 年。

那年他准备购置人生第一套住房,办理按揭时被银行当场告知存在贷款逾期记录,申请直接被驳回。

根据他提供的资料,2011 年 8 月 19 日,其名下出现一笔 5 万元个人借款;同一天,他还为同村的袁某某、王某某、袁某某三人的各 5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四笔债务合计 20 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两年,可办理续期。

上述贷款的原始发放机构为宝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大营信用社,随着当地农信机构改制,原宝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营信用社相关债权债务,现已由河南农村商业银行宝丰支行承接。

四份合同到期后,2013 年 8 月的展期合同上,还有他的签字。

但齐朋飞称他彼时根本不在国内。

齐朋飞提供的出入境记录显示:2013 年 7 月他从厦门出境,2014 年 6 月入境。

图源:齐朋飞提供

" 我当时去菲律宾打工,人都不在国内,怎么可能给你签字。"

2018 年,齐朋飞计划购买第二套住房,再一次因为同一笔逾期记录被银行拒贷。

齐朋飞称,这一次他正式找到涉事银行交涉,同时报了警。银行方面只回复 " 会调查 ",之后便没了下文。

这笔逾期贷款始终挂在他的征信报告上,但银行方面从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

齐朋飞回忆,2021 年左右曾有催收人员上门,他当场说明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笔贷款,之后催收便没了动静。

因为没有进入执行程序,他的日常出行没有受到限制,高铁还能正常乘坐,生活看似一切如常,只有需要贷款时,这份隐形的债务才会跳出来卡住他的去路。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十处签名、十枚指印均非本人

2025 年,作为货车司机的齐朋飞计划花 70 多万元购置一辆货车自营运输,贷款申请再一次被拒。

这一次他不想再耗下去,直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确认 2011 年的借款合同及三份保证合同无效,要求银行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元、律师费 1 万元,合计 11 万元。

2026 年 4 月 24 日,法院正式立案,将于 9 月 17 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齐朋飞向凤凰网《风暴眼》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提出,请求法庭让齐朋飞调取其出国手续中的签字、捺印作为比对检材,认为这样更符合客观、真实情况。

最终,经宝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河南众一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文件中的签名和指印分别启动两项司法鉴定。

鉴定材料覆盖了 2011 年 8 月 19 日签订的《客户提款申请书(自主支付)》《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借据》《个人借款合同》、为其他三人担保的三份《保证合同》,以及 2013 年 8 月 18 日对应的四份《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展期协议》,共计十处签名和十枚指印,既包括原始放贷环节,也包括两年后的展期环节。

8 月 26 日,鉴定结果正式出具,涉案十处签名均不是齐朋飞所写,十枚指印均不是齐朋飞手指所留。

图源 : 齐朋飞提供的鉴定意见书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权向凤凰网《风暴眼》表示 , 司法鉴定已证明签名和指印均非齐朋飞本人所为,加之展期期间其出入境记录显示人不在国内,足以认定合同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第 146 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及第 143 条意思表示真实要件,上述合同应认定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 若法院认定合同无效,通常判令银行在判决生效后主动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银行不履行的,齐朋飞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 25 条,也可直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机构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0 日内核查处理。" 他进一步解释。

" 被贷款 " 并非个例

齐朋飞的遭遇并非孤例。

近年来,河南农商银行系统内多次曝出冒名、借名贷款事件,受害者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村居民。

2026 年 8 月,河南南阳宛城支行被曝光一起集体 " 被贷款 " 事件。

有村民常年务农、年收入不足 3 万元,2020 年被同村男子以 " 领补贴 " 为诱饵哄骗签字、核验身份,事后才得知自己被包装成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股东,在河南农商银行南阳宛城支行(原宛城区农信联社)名下先后产生两笔主贷和一笔担保,累计金额高达 1480 万元。直至 2026 年 4 月其个人账户、房产、车辆被法院全数查封,高山才知晓身负巨额债务。

据报道,该村共有 8 名村民遭遇同类套路,其中 3 人已固定完整证据,另两名村民分别莫名背负 950 万元、495 万元贷款。涉事银行回应称 " 所有手续均为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 "。

更早的 2026 年 5 月,南阳唐河县一位 60 岁低保老人邢民金 " 被贷款 "20 万元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邢民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合同上的签名系被人握着手指伪造,银行每月自动从其低保账户划扣还款,整整四年累计扣走约 1.5 万元。

经联合调查组核查,该案共涉及 3 人 3 笔借名贷款合计 79 万元,均存在贷户涉嫌借名骗取贷款、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问题。

最终,涉事贷款及被扣划的低保金全部追回,失信被执行信息删除,唐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农商银行纪委对 15 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风暴眼》梳理多起事件发现,这类冒名、借名贷款存在高度重合的特征,事发地集中在县域及以下的基层网点,违规操作多发生在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的过渡阶段,受害者普遍缺乏金融风险意识,很容易被熟人以补贴、帮忙等名义诱导、哄骗签字。而银行端的身份核验、面签制度、贷前调查等核心风控环节,在这些事件中全部流于形式,没有发挥任何把关作用。

这最终都转嫁为普通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李海权表示,一旦发现自己有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跟银行沟通,确认非本人贷款,要求银行调取全套贷款档案,包括借款合同,签名原件,面谈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为存证需要,可通过 EMS 向银行邮寄书面申请。若银行不予受理,可向银保监会投诉,并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征信异议申请。若金额较大,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可提起民事诉讼。银行作为保管合同一方,负有证明签名真实的举证责任。

他同时特别提醒,不要轻信市面上所谓 " 花钱修复征信 "" 帮助与银行沟通还款 " 的中介说辞,避免遭受二次损失。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