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条网传视频引发公众热议。8 月 16 日,上海至成都西的 K1156 次列车上,3 名旅客实名制购买了 6 号车厢 005 号、006 号、007 号三个硬座席位车票,其中 2 名旅客检票乘车并按席位号就座,将零食放置到 1 名未检票乘车旅客车票所对应的 006 号空闲席位。
途中,该车厢一名持无座席号车票的旅客希望在 006 号空闲席位就座,并请求列车员协调,列车员在核实购票和席位情况后,建议旅客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8 月 21 日,国铁成都局对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作出专业法律界定: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本次列车运行区段内的席位使用权;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和铁路旅客运输规则,该席位也不能由第三方占用和处置。有特殊需求应当向列车工作人员报备,由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处置。
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以及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旅客购票后由于自身原因未检票乘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席位使用权利。
过去,火车开车后,没赶上车的旅客车票作废。而现在,列车开车后,未检票乘车的旅客可享受免费改签当日 24 时前车次车票等权利,不再享有自由支配原座位的权利。
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如果支持购票人可以支配座位的观点,理论上这名旅客购买一张车票,可以享受两张车票的权利,一张是未检票上车仍可支配的空闲席位,另一张是开车后改签的车票,这不但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会形成负面示范效应,可能引发更多一人购买多张车票占座的行为,这是不合理的。
那么旅客如有特殊需求,是否可以购买多于乘车人数的车票呢?
国铁集团客运部客运管理处处长郑铎:旅客如因自身疾病或陪护病人等特殊需求,可购买多于实际乘车人数的车票乘车,比如,2 人出行,一人陪伴一名病人,需要 3 张车票空间,便于病人躺卧或放置医用器械,可以在购票时用 3 张身份证件购买 3 张车票,但上车后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工作人员会提供重点旅客服务,也会协助对其他旅客进行解释。
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旅客自支付购票款起,即建立了与承运企业间的客运服务合同关系。旅客没有检票乘车,放弃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利,后续还有改签等权利。这个权利均是旅客本人,而不是同行人,哪怕这个同行人是其亲人和为其购票付款的人,也无权处置旅客的空闲席位。
铁路部门表示,旅客由于自身原因未检票乘车,形成旅客不行使列车正在运行区段该席位使用权的客观事实,即席位出现空闲,此时如有无座票旅客有就座需求,可以使用或找工作人员进行协调临时就座。
国铁集团客运部客运管理处处长郑铎:在原旅客退票或者改签前,铁路部门不会对此车票再次出售。但要注意的是,无座票旅客是临时就座,如果原旅客中途上车,仍拥有该席位的使用权,可以找工作人员请临时就座的旅客离开,原旅客在此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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