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上周,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国际司共对 8 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披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孚通信)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两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请说明主营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你公司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转让等具体情况,公司内部出口管制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