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 7 月开始,利用 1 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截至目前,湖南、福建、河南、黑龙江、宁夏、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已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开放线索受理渠道。
河南
近日,河南省公开征集黑恶犯罪线索,征集范围及举报方式如下 ↓↓↓
广东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发布《广东省公安机关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
黑龙江
近日,黑龙江现面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扫黑办及省直公检法机关举报渠道,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范围及方式如下 ↓↓↓

山东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就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并公布举报渠道。举报方式如下 ↓↓↓
福建
近日,福建多地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征集线索范围及举报方式如下 ↓↓↓

湖南
近日,湖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征集线索范围及举报方式如下 ↓↓↓

辽宁
8 月 7 日,辽宁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扫黑办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范围及方式如下 ↓↓↓

宁夏回族自治区
8 月 12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举报范围及方式如下 ↓↓↓

湖北
8 月 5 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举报范围及方式如下 ↓↓↓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