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7 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信息披露。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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