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六盘水市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六盘水市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6 年度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1774 元,月缴存额上限为 5226 元。按照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 的规定,2026 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 21774 元。按最高缴存比例 12% 测算,月缴存额上限为 5226 元(单位 2613 元,个人 2613 元)。
二、2026 年度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1980 元,月缴存额下限为 198 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 号),2026 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 1980 元。按最低缴存比例 5% 测算,月缴存额下限为 198 元(单位 99 元,个人 99 元)。
三、各缴存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2026 年 7 月 13 日
来源 六盘水公积金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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