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小时前
“好怕LV告我家房子”,大牌维权靠法理也应顺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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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 付克友

因为网友家砖头砌成的墙壁上有四叶花卉的形状," 好怕 LV 告我家房子 " 话题登上了热搜。

" 我家香菇不敢切十字花刀了 " ⋯⋯这些荒诞的网友段子在微博上此起彼伏地刷屏。

笑点背后是真实的焦虑。近期媒体曝光,LV 在密集维权:起诉某新茶饮品牌,一审判赔 1030 万元;起诉南京某餐饮公司和某鸭血粉丝店,索赔 120 万元,法院判被指认侵权的餐吧赔偿经济损失、维权合理开支和其他费用总计 11 万元,而此刻餐吧已经倒闭了。

法律上 LV 大获全胜,但舆论场却是另一番景象,"LV 你身后空无一人 " 冲上热搜,网友几乎一边倒站在被诉方这边。官司赢了,人心输了,法律与常识之间的裂缝,如此醒目。

裂缝之一在认知层面,即文化符号的归属,是否由 "注册在先"来定义

网友的 " 意难平 " 核心在此。他们指出,LV 经典老花纹样与中国唐代宝相花纹高度相似;他们甚至扒出一条清晰的传承链:中国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成家纹—— 19 世纪法国设计师借鉴日本家纹设计出 LV 老花。

历史真实可以讨论,但网友已经产生这样的印象:LV" 文化挪用 " 在先,如今反倒拿着商标权来 " 欺负 " 本土品牌。

法律逻辑很清楚,商标法保护注册在先的标识,不追溯文化源头。但公众的认知是另一套逻辑:老祖宗流传千年的公共文化符号,怎么就变成别人的 " 专属商标 "?

弥合这条裂缝,靠的可能不是让 LV 放弃维权,而是在制度层面为 " 公共文化符号 " 预留更明确的保护和抗辩空间。进一步地,当某个品牌的商标与通用名称或公共文化符号撞车,其专有保护范围是否应受到限制?

这不是否定商标保护制度,而是在制度中为 " 公共文化产品 " 留下一扇门。

裂缝之二在行动层面,即品牌维权在讲法律之外,还要不要讲人情

LV 当然有权维权。但问题在于,当一个品牌维权维到 " 怕我家房子被告 " 的黑色幽默,其品牌形象已在悄然变质,因为它在公众感知中已经越过了某种边界。

特别是,当一个奢侈品牌频繁出现在 " 鸭血粉丝 "" 地砖 "" 旱厕 " 这些词条旁边时,品牌的高端调性正在被荒诞的联想一点点稀释。

LV 的确赢了官司,却可能输了人心。而人心才是品牌的命脉。法律评价与民意 " 站队 " 在此刻分道扬镳,也提醒相关企业:品牌维权不能只做法律层面的 " 合规计算 ",还要做公众层面的 " 情理评估 "。

过度扩张的维权动作,短期内能震慑侵权者,长期却在消耗品牌的公众好感度。而品牌的长期价值终究建立在人心之上,而非仅仅是判决书之上。

裂缝之三在制度层面,知识产权规则要让普通人看得懂、够得着

很大程度上," 好怕 LV 告我家房子 " 的热搜是在说明,普通人对 " 什么算侵权 " 几乎没有准确的判断力。进而言之,也包括那些被 LV 起诉的商家,可能也稀里糊涂就成了被告。

这种 " 无知之惧 ",恰恰是制度与常识之间最深的裂缝。当知识产权的边界在公众感知中变得模糊,它就从保护创新的制度变成了人人自危的 " 达摩克利斯之剑 "。品牌越成功,维权边界越容易往外扩散,就越容易制造出一种潜在的心理恐慌。

弥合这条裂缝,需要多方努力。比如,在立法层面,应考虑为 " 公共文化符号 " 建立更明确的制度边界;在司法审判层面,除了严格适用法律,也应更多考量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在企业层面,维权策略需要更加精细化,不要动不动就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惜制造满盘皆输的舆论。

" 好怕 LV 告我家房子 " 这个热搜,用最荒诞的方式,提醒我们注意法律与常识之间的三道裂缝,需要立法者、司法者、品牌方和公众各方共同努力。但这些裂缝如此真实地存在,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消失。

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品牌方主动作为。比如,在文化争议上,承认公共符号的集体渊源,以开放姿态替代封闭宣示;在维权策略上,区分恶意侵权与无心之失,对小微商家多一分沟通、少一分高压;在品牌沟通中,把复杂的法律边界,转化为消费者听得懂的价值承诺。

法律是底线,人心是护城河。品牌多一分温度和真诚,才能真正赢得人心,守住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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