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3 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河南省省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规〔2022〕8 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省管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股权、债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在境内外开展的投资行为。
其中提到,省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省管企业及各级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均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总体目标;
(二)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
(三)投资方向与结构;
(四)投资资金来源;
(五)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省管企业下列投资项目列入特别监管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一)单项投资 10 亿元及以上或占省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10% 及以上的境内主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单项投资 3 亿元及以上或占省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5% 及以上的境内主业股权投资;
(三)单项投资 1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主业固定资产、股权投资项目;
(四)对外参股投资项目(参与设立基金或拟上市公司战略配售、同一实控人内部投资事项等参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五)预期收益低于 5 年期国债收益率的投资项目;
(六)非主业投资项目。
特别监管类项目调整以省政府国资委发布的投资事项负面清单为准。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