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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一对重庆夫妻开了家小面馆,叫 " 渝见小面 "。" 渝 " 是重庆简称,意思是 " 在南阳遇见重庆小面 "。结果,连锁品牌 " 遇见小面 " 把他们告了,说店名侵权,要赔七八千块。
老板娘当场崩溃:我八块钱一碗的面,得卖一千碗才够赔,还没算房租人工。最关键的是,她开店前压根不知道有 " 遇见小面 " 这个品牌,纯粹是因为自己是重庆人、卖重庆小面才用 " 渝 " 字,既没抄袭装潢,也没想蹭名牌。
这事被报道之后,网友一边倒的支持夫妻店。 压力之下,6 月 15 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表致歉信,宣布撤诉、无偿把已注册的 " 渝见小面 " 商标无偿赠予," 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 "。

卖碗重庆小面,咋就被告侵权了?
表面看是圆满收场,但有几个问题值得想想:
第一," 渝 " 是重庆的简称,不是哪家企业的私有财产。小夫妻用 " 渝见小面 " 说明卖的是重庆风味,和 " 遇见小面 " 三字读音不同、字也不同,一个开在南阳的街边小店,谁会把它当成全国连锁?装修都不同,谁会把它与遇见小面混同?这根本谈不上混淆消费者。
第二,不先发函提醒整改,直接委托外包律所起诉要钱,本质是在 " 薅弱者 "。业内人都知道,有些公司把商标维权全包给律所,律所批量扫街找名字沾边的店,直接发传票,小老板怕打官司、不懂法,往往宁愿赔几千块息事宁人,律所和品牌再分成。这叫维权吗?这叫创收。
类似的戏码频繁上演,大公司品牌利用优势地位将权利滥用,每次都是小商户被吓到,舆论曝光后才撤诉。最高法早就说过:碰瓷式维权不受支持,商标权不能用来垄断公共词汇。商标维权不应成为 " 磨刀向弱者 " 的生意。
大公司保护自己品牌没错,但别拿规则当大棒打老实人,你当年也是从小面馆做起的,就该明白白手起家创业的艰辛,维权的底线,是不把谋生不易的普通人当猎物。
欣慰的是,在舆论的作用下,南阳那家 " 渝见小面 " 重新开门迎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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