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小时前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正被未成年人当成玩具?外形酷似电子烟,实测能过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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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 正被未成年人当成玩具?外形酷似电子烟,实测能过肺,商家称 " 放心吸 "》
新京报记者 刘洋 徐彦琳 实习生 张卓宇 编辑 邓琦 缪晨霞 校对 杨利

外形酷似电子烟、实则雾化吸入的 " 植物饮料 " 正悄然走红,这些 " 饮料 " 混入电商平台,被未成年人轻易购入。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 " 草本雾化器 " 原理与电子烟并无二致,部分甚至标注为二类医疗器械。此前我国有关部门早已明确此类产品依照电子烟管理。除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之外,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尽管监管已三令五申,违规电子烟仍在公开流通。

▲在某商场的摊位上,与玩具摆在一起的还有外形酷似电子烟的 "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 新京报记者刘洋 摄

现场:

"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商家称 " 能过肺 "

早在今年 3 月,北京市通州区某商场一层,一大型儿童玩具 " 快闪 " 活动上,一款 "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 引起了新京报记者的注意。

" 妈妈你看,有好多水果口味。" 一个孩子兴奋地说。记者注意到,小孩指向的货架上,摆满了五颜六色、外包装类似口红的产品。走近一看,产品外形类似电子烟。不过,宣传单上赫然印着 " 不是电子烟 ""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 放心吸 "" 中药复方成分 "" 口感好 "" 果味足 " 等字样,虽然名为 " 植物饮料 ",实际却是以雾化的形式吸入口腔。

5 月中旬,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商场地下二层大集式摊位,一款打着 " 本草雾化 "" 不是电子烟 ""0 尼古丁 0 烟碱 " 旗号的产品在售,摊主称这是 " 本草雾化饮料 "。

传统意义上的 " 饮料 " 都是饮用,但这款 " 饮料 " 的使用方式是吸入雾气。记者体验发现,用嘴吸入后,带有果味和香甜气息的雾气便产生,吸到鼻腔和咽喉中还有薄荷清凉感," 可以过肺 ",摊主补充道。

▲雾化器被包装成 " 可以吸的植物饮料 "。 新京报记者刘洋 摄

该摊位上摆放了 " 未成年人禁止售卖 " 的标识,摊主否认该产品是电子烟," 主要是有些家长不愿意让孩子买这个 " 她说。记者发现,这款产品的外包装在注意事项中仅提到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产品配料表中包含人参(5 年以下人工种植)、留兰香、柑橘提取液、天然植物甘油等。

这类打着 " 植物饮料 " 或 " 本草雾化 " 旗号的产品,从外形、使用方式到口感体验,都与被明令禁止的果味电子烟如出一辙。

今年 5 月,新华每日电讯在一篇聚焦果味电子烟的报道中指出,果味电子烟口感香甜、造型时尚,对青少年具有极强吸引力。有卖家打出 " 中药雾化器 "" 草本雾化 " 等旗号,宣称产品 " 健康无害 ",误导青少年购买。福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表示,从案件中看,电子烟吸食人员较多集中在 14 至 18 岁,通过口口相传、互相介绍电子烟卖家,形成圈子。

今年上初一的小明(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班里不乏玩电子烟的同学,这些产品造型比较前卫,大家购买多是抱着好奇的心态," 觉得好玩儿,能耍酷 " 小明说," 听说只要不过肺就没事儿。" 不过,小明也表示,班里也有同学开始抽真烟,觉得电子烟 " 不太给力 "。

在社交平台上,一位 IP 地址显示为北京的家长发帖称,自己儿子班上有同学把 " 草本雾化器 " 带到班里,她希望班主任能为孩子们科普这类产品的危害。

线上:

大量变相电子烟随处可见

不止线下,新京报记者以 " 雾化饮料 " 为关键词查询发现,这类打着果味、草本的产品在电商平台上随处可见。

这类产品多以 " 医用雾化器 "" 吐气器 "" 薄荷吸入棒 " 等为标签,以 " 大雾量 "" 清新 "" 提神 " 等为卖点。价格从几十到数百元不等,例如某款雾化器加一款口味液仓一盒为 325 元,液仓口味包括甜橙、柠檬、咖啡、玫瑰等,目前该产品显示已销售超过 2000 件。

另一款草本植物饮料在信息页中注明 " 草本植物饮料 " 是 " 植物饮料经过雾化后的气体 "。除了上述 " 提神醒脑 " 功能关键词,还宣称有 " 解酒护肝 "" 男性健康 " 等功能。

这些产品多显示取得了二类医疗器械(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超声设备、血压计等)资质,据悉,二类医疗器械需要进行产品注册审批获得注册证书后才可上市销售。

新京报记者发现,该电商平台上有大量同类产品的注册证号显示为津械注准 20242080169 和赣械注准 20242080061。

▲在电商平台上输入 " 雾化器 ",多家网店在售卖果味雾化器等产品。 网络截图

记者随后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津械注准 20242080169 显示注册人名称为天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结构及组成 / 主要组成成分为 " 医用雾化器由主机、储液仓组成,不含药液 "。该注册证的适用范围为 " 用于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供患者吸入治疗使用 "。审批部门为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后者的注册证内容与该注册证信息类似,审批部门为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京报记者致电了上述批文的审批部门江西省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在医疗器械目录中有雾化器这类产品,但如果使用范围超过了所规定的 " 液态药物 ",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 批文中写的很清楚,是用于药物。" 该工作人员表示。

在另一草本饮料网店页面留言中,有人问 " 烟弹通用吗?",商家回答 " 不通用的,我们这不是电子烟,是医用雾化器 "。

该产品的宣传页面显示为 " 医用雾化器 ",大电量、长续航,一次充电约等于 240 次雾化。" 畅快大雾量 "。配料包括陈皮、甘草、百合、红枣、甘油、薄荷脑等。在产品信息中,预期用途为 " 用于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供患者吸入治疗使用。"

" 咱们这款是医用雾化器,主要用于帮助成人解决口气清新需求,虽然产品本身不含有害成分,但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阶段,不建议使用哦,建议家长购买使用时进行适当监督和引导。" 当记者询问未成年人能否使用时,一家线上客服说道。

但也有线上客服人员非常警觉。在一家果味电子 " 雾化器 " 的网店里,记者询问客服成分配料表,对方立即回复 " 没有哦,这个(产品)应该不是你想要的,去别家问问。"

不仅在电商平台,记者搜索社交平台时发现,不少博主公开测评某几款雾化器功能。在一款知名品牌旗下生产的雾化器网店,客服提供的外包装写着 " 薄荷植物饮料 ",但其功能并非饮用,而是雾化吸入。" 我 16 岁可以使用吗?" 客服回复道 " 可以的哦 "。

记者随后将相关售卖店铺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 12313 进行举报,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会有工作人员去进行查证。

追问:

草本雾化器究竟是否属于电子烟?

其实,针对电子烟监管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我国早已有相关规定。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线上渠道销售,仅允许持证实体店销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草本雾化器这类新型产品,究竟是否属于电子烟?

" 这就是擦边电子烟,卷烟是燃烧烟草吸食,电子烟是加热香精产生雾气吸入,雾化器和电子烟原理一样。" 一家有电子烟销售资质的线下店老板丽丽(化名)向记者介绍。她坦言,国家加强监管后,电子烟没有了果味因而失去不少年轻用户,国外有果味的电子烟又进不来,有人又觉得国内烟弹不好抽,导致了果味儿雾化器的存在," 被监管的电子烟是有国标的,能拿到合规的精油,监管外的精油合规吗?我不敢说。" 丽丽说道。

▲标注 " 饮料 "、获得食品批号的产品实际用于雾化。 新京报记者刘洋 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公开报道中,多起司法判例和监管部门通报指出,所谓 " 植物饮料 "" 草本雾化器 "" 奶茶杯 " 等产品,虽备案为饮料,但实际形态、使用方式、成分符合电子烟定义,被依法认定为伪劣或非法电子烟。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等的电子烟组件;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

而上述草本雾化器的宣传页面标注的原理与之基本相同:储液仓内部含有加热雾化装置,当用户口含储液仓出气口并主动吸气时,气道内部产生一定的负压触发工作,设备给加热雾化装置供电,药液加热达到沸点后,沸腾蒸发产生蒸汽。在抽吸作用下药液蒸汽被气流带入气道,蒸汽与空气混合后冷凝形成气溶胶被递送进人体内。

据媒体报道,早在 2024 年 7 月,公安部经侦局发布了 " 严打涉烟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之一便是 " 草本雾化 " 产品,此类打擦边球的形式也被侦办。

该案例显示,2023 年 11 月,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经查,2021 年以来,以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注册了 6 家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关联企业,声称生产 " 口鼻给药器 "" 口鼻气雾给药器 " 等医疗器械,但实际是组装外观、功能、工作原理与电子烟高度一致的具有加热雾化功能、带有多种特征型口味雾化液的雾化器产品。根据烟草质量监督部门的鉴定,涉案相关产品不含烟碱及任何中药成分,属电子烟范畴。

针对草本雾化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 2024 年专门印发了《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因此,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草本雾化器,也属于电子烟。

根据公开报道,2025 年 5 月底,在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电子烟监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重申了这一规定。

2025 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修改《2020-2021 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对第二百五十四项的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予以作废,从源头上杜绝了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

某地烟草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雾化器产品的日常监管是 " 一个常态化的工作 "。对于没有医疗器械证的产品,会通过检索搜集产品链接,向电商平台发监管函进行下架处理;对于持医疗器械证的雾化器产品,需要市场监管局检查核实适用范围是否合规。同时也会定期约谈电商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关键词的屏蔽和产品下架处理。

追踪:

公域引流,私域交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果味电子烟被强监管之后,大量的交易转到线下,形成了隐蔽的交易闭环。

新京报记者近日在一社交平台以 " 果味饮料 " 为关键词检索发现,大量笔记和帖子以 " 鸭嘴形饮料 "" 植物饮料 " 为噱头,发布带有西瓜、青提、老冰棍等口味的测评内容,文案中用 " 续命神器 "" 极致冰凉提神 " 等话术吸引眼球,配图刻意隐藏产品真实样貌,仅用插画、手绘图替代,规避平台审核。

这些看似普通的 " 饮料测评 " 笔记,实则是电子烟代购的引流入口,商家在主页和私信中以 " 地球号 "" 宝子喜欢加微信 " 等暗语,引导用户跳转至企业微信完成线下对接。

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私信一帖文作者后,对方很快通过企业微信发来商品清单,直接询问 " 要 dzy 吗 ",并提供了西瓜、青提等数十种果味电子烟的型号与口味列表,声称 " 正品海外版,口味齐全 "。整个过程中,商家始终未提及任何年龄核验、购买限制,仅以 " 塔尖品质 "" 退换无忧 " 作为宣传卖点,完成了从 " 饮料种草 " 到 " 电子烟交易 " 的隐秘导流闭环。

记者发现,这款产品主打果味、大容量、可充电,口味多达 30 余种(如西柚百香果、青柠、可乐冰等),正是国内明令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因此成为代购引流的主力货品。

▲在社交平台上原本是动物科普的 " 鸭嘴兽 " 下的评论区,有人疑似卖水果口味的电子烟。 网络截图

代购商普遍用 " 鸭嘴兽 " 替代 " 电子烟 "" 果味烟 " 等词,规避监管。大量相关笔记仅展示产品外观、口味实拍,不直接出现 " 售卖 "" 购买 " 等字眼,隐蔽性较强。

记者获悉," 鸭嘴兽 " 为当前电子烟私域交易中最常见的行业暗语之一,因某款电子烟标志性的扁平 " 鸭嘴形 " 吸嘴而得名。在一 " 鸭嘴兽 " 的科普帖留言区,大量电子烟卖家在底下留言 " 菠萝 "" 茉莉 " 等提示词,还有卖家贴出水果摊的图,并标注 " 都有 "。

记者随后联系另一商家,其表示可提供国内某品牌的国标与海外版烟杆,其中海外版烟杆售价仅 200 元,远低于 389 元的国标版价格,同时可提供薄荷、葡萄、茉莉、苹果、可乐、绿豆等多种被国内法规禁止销售的果味烟弹,单价 50 元 / 个,并承诺 " 量大买 10 赠 1"。

当记者询问海外版产品的来源与发货方式时,该代购商透露,货品并非直接从海外邮寄,而是由 " 国内代理 " 直接发货,并称品质有保障,支持 " 假了直接退 ",同时暗示可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完成交易。

整个交易过程中,对方未对记者的年龄、身份进行任何核验,也未提示购买电子烟的相关法律风险,仅以价格优势和售后承诺吸引下单,私域渠道的隐蔽性和低门槛,让未成年人接触违规电子烟的风险进一步放大。

一位电子烟代购从业者向记者透露,当前违规调味电子烟的售卖主要依托线上隐秘渠道开展。从业者普遍通过社交平台发帖引流,再引导意向用户跳转至微信私域完成对接、成交,依托私域流量圈层化运作规避监管排查。据代购商介绍,目前市面流通的违规果味电子烟主要分为两类货源,一类为 " 出口回流货 ",该类产品由国内工厂生产,原本仅允许对外出口,通过灰色渠道私自回流至国内市场流通售卖;另一类则是无正规资质的小作坊生产的 " 三无 " 产品,这类货品售价与正规回流货基本持平,但缺乏任何安全质检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谈及售卖乱象,该从业者坦言,线上私域交易全程无实名核验、无身份筛查环节,完全无法辨别消费者是否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轻松私下购得违规电子烟。暴利空间是从业者铤而走险的核心原因,据其透露,回流果味电子烟国内外售价存在近一倍差价,代购倒卖的利润空间极大,也吸引了大量人员入局从事灰色代购生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杨审理过一起违法生产销售 " 果味电子烟 " 的案件。

她介绍,这个涉及 11 人的违法团伙,分别在朝阳区和广东深圳参与 " 果味电子烟 " 的设计并自创品牌。为逃避国家对 " 果味电子烟 " 的监管,他们使用虚假报关材料进行虚假报关,偷换应当报关出口的 " 果味电子烟 ",将禁止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的 " 果味电子烟 " 运往北京市平谷区存储,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销售、获利,查明的全部销售金额达 180 万元,而这些均被鉴定为伪劣电子烟。经审理,这 11 人被认定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专家:

将草本雾化器包装为饮料或医疗器械,涉嫌违法

在调查中,新京报记者获取了一款名为 " 本草植物雾化饮料 " 的产品,该产品生产许可显示为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编号以 SC106 开头,记者查询该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显示,食品类别为饮料,品种明细为植物饮料。不过,这款薄荷植物饮料的食用方法是 " 加热吸食 "。而在电商网站上,正如上文所述,这些产品则拿到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编号,打着 " 医用雾化器 " 的名号销售。

产品写着 " 植物饮料 "、拿下食品批号就可以让 " 饮料 " 里的成分做雾化使用吗?是否涉嫌 " 挂羊头卖狗肉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向记者分析表示:" 首先,产品的用途应该和生产许可匹配,企业明知用途是类似电子烟,我认为属于严重违规。其次,甘油、香精的使用在食品领域有相应规定,但这个规定仅限于食品用途。呼吸道暴露途径不同,安全性需要重新评估。"

" 这类产品实际上有点类似电子烟的‘启蒙’,包括外形、吸食动作都是模仿电子烟。可以类比的是之前已经严打过的,做成香烟模样的小零食。" 钟凯强调。

▲一家卖 " 植物饮料 " 的雾化电子产品客服称,16 岁可以使用。 网络对话截图

" 不是所有的药物都适合呼吸道给药。尤其是雾化这件事,我认为,要比吃药更谨慎。"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副院长王济认为,这和有些药物可以注射、有些不可以注射是一个道理,通过呼吸给药首先要判断对呼吸道有没有刺激性。" 使用雾化器一定要咨询医生。"

" 水果、糖果、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口感香甜、气味清新,对未成年人吸引力极强;这类产品常被包装成‘时尚玩具’,大幅降低未成年人接触门槛,成为其沾染尼古丁进而转向传统烟草的‘入门载体’。" 王杨表示,青少年大脑尚在发育,如果通过 " 水果味电子烟 " 进一步接触香烟,其中的尼古丁会造成认知、注意力与自控力的永久性损伤,带来终身成瘾风险,这也是查处并审判此类违法行为的核心意义。

王杨表示,调味电子烟添加成分复杂,易出现烟碱超标、重金属污染、烟液泄漏等质量安全问题;繁多口味导致产品种类杂乱,难以统一标准、实现溯源监管,为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销售提供空间;部分商家还以 " 健康 "" 无瘾 "" 戒烟神器 " 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近年来,不乏媒体抨击这一 " 擦边 " 电子烟的情况,为何屡禁不止?一位为电子烟提供上游材料的生产商李凡(化名)坦言,这背后涉及经济利益与监管层面的博弈。

李凡认为,不含尼古丁等电子雾化器不应游离于烟草和医药监管之外,或者可以以处方药的形式监管,而不是随时随地有可能被不吸烟甚至未成年人接触到。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胸外科首席专家支修益向新京报记者表示," 我们不鼓励、不支持、不赞成外形包装成任何卷烟、电子烟一样的雾化器和吸入制品,因为这种最终行为是‘吸烟行为’,教师、医生等任何社会知名人士有这样的行为,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影响。"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说,被注册为医疗器械的 " 果味电子烟 " 绕开了烟草局的监管。

李恩泽认为,电子 " 雾化器 " 将被雾化的液体注册为食品级的 " 饮料 " 并用于广告宣传,涉嫌违法违规。

" 饮料是口服经过消化道的食品,怎么可以经过气管进入呼吸道?" 李恩泽表示,注册为食品饮料也好,注册为电子雾化器的医疗用品也好,不能违背注册时的用途和使用方式," 植物饮料 "" 可以吸的草本 " 等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

他解释,这类雾化器若在广告中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保健功效或使用医疗用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若实质为电子烟但未标注、规避监管,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 若产品标称‘可吸的饮料’但实际为雾化装置,还涉嫌虚假宣传或冒用食品 / 饮料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关于真实性的要求。" 李恩泽认为,这类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产品屡禁不止,原因在于家庭、社会以及监管部门责任的缺失。

值班编辑 古丽 实习生 沈玥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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