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最高法发布 6 件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害人周某(2011 年出生)系田某某(女)亲生女儿。学校教师在进行日常教学观察时,发现周某身上、面部经常出现不明淤青,经询问得知周某存在被母亲虐待等行为后,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在学校设立的 " 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 " 的责任法官反映情况。经研判,田某某长期施暴的事实涉嫌刑事犯罪,学校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取证中了解到周某还存在被猥亵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2023 年 2 月左右,被告人田某某将其亲生女儿周某从老家接到身边一起生活。自 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田某某长期对周某实施殴打、罚站、冻饿、赶出家门等多种虐待行为。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田某某通过网络结识杨某某等人(另案中均以猥亵儿童罪判刑)后,按照杨某某等人指定的姿势、动作、衣着,强迫周某拍摄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贩卖给杨某某等人。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长期虐待共同生活的亲生女儿周某,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多次强迫周某按照他人要求拍摄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并出售,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其行为还构成猥亵儿童罪。据此,对被告人田某某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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