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1 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分 7 个部分、共 23 条具体措施,自 2026 年 6 月 4 日施行,有效期至 2031 年 6 月 3 日。
具体来看,在优化审批流程上,支持老旧厂房更新项目采用消防查验报告替代竣工验收报告;在机制创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 " 申请制 "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实施机制,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平衡机制,制定土地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等管理办法;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 " 拨改投 " 方式,发挥专项债券 " 自审自发 " 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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