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5 月 20 日消息,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ST 华谊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应支付本息暂计 60.84 万元。此外,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忠军因此案被限制高消费。值得一提的是,今年 4 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 60 万元。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约 27.7 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等,由王忠军、孙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广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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