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河南女子养大侄女扣下 16 万元彩礼,侄女婚后索要彩礼被拒;法院:考虑姑姑置办嫁妆等开支及养育之恩,返还 11 万元》
近日,记者从河南驻马店法院获悉一则姑姑拿侄女的彩礼被诉返还的案例。
女子王某诉称,2024 年 12 月,王某与李某谈婚论嫁期间,其姑姑以 " 娘家人 " 身份代为接收十六万元彩礼。婚后,王某小两口生活压力较大需要用钱,多次向姑姑要求返还彩礼。姑姑辩称,原告父亲智力残疾,原告爷爷年迈,原告从小由姑姑抚养长大,王某夫妻年龄小,先代为保管比较安全,且姑姑因王某结婚还为其置办嫁妆等费用,所以未返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
法院认为,虽然原告的姑姑对原告担负了部分抚养职责,但双方并未形成收养关系,原告的姑姑并未取得该彩礼的所有权和财产共有权,考虑到姑姑为王某置办嫁妆等开支以及姑姑对王某的养育之恩,正阳法院主持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原告姑姑将彩礼款 11 万元返还给原告,并签订分期退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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