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小时前
顾客在福建一餐厅用餐时发现石锅外壁爬满白色小虫,餐厅老板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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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顾客在福建一餐厅用餐时发现石锅外壁爬满白色小虫,餐厅老板:或是藏匿在把手缝中的蟑螂卵,已停业愿受处罚,但不接受顾客索要 5000 元赔偿》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的“钱头大自然餐厅”用餐时,顾客吃到一半竟发现石锅外壁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虫,同时桌上还有不少苍蝇乱爬,场面令人作呕,引发网友热议。

该餐厅负责人表示,石锅上的虫子可能是藏匿在把手缝隙中的小蟑螂卵,遇高温后爬出,无论原因如何,既然出现问题,愿意接受停业整改及相应处罚

视频显示,在黑色的石锅边缘及把手缝隙处,确实附着了大量疑似虫体的白色物体在蠕动。记者尝试联系视频发布者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发稿前未能收到回应。

5 月 11 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到钱头大自然餐厅负责人。他表示,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店内开展调查。据其回忆,事件发生于 5 月 8 日晚,当时一行四人到店用餐,消费金额 130 元。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问题投诉后,他曾提出免单并额外给予数百元补偿以平息此事,但对方未予同意。

次日,消费者到店提出需支付 5000 元才能私了,该负责人坦言餐饮生意当前经营困难,店内日常状况也不佳,因此未同意这一要求。关于卫生问题,该负责人解释称,事后他专门咨询了同行。据同行推测,石锅上的虫子可能是藏匿在把手缝隙中的小蟑螂卵,遇高温后爬出;而店内出现的苍蝇,是飞到了桌上备用的纸巾里,并非出现在菜品中。

晋江市池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5 月 10 日已接到消费者的投诉,5 月 11 日一上班便看到了这份加急单,目前正派人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调查情况属实,将要求商家立即停业整改。

对于此纠纷,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表示,商家石锅上出现虫子及苍蝇乱爬等情况,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食品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按本次消费 130 元计算,理论上最低应赔偿 1300 元。但如果消费者能提供就医或身体不适的证据,还可以进一步主张赔偿,不过必须拿出相应依据。同时律师提醒,碰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保留好视频、照片及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切勿漫天要价;而商家也应以此为戒,严把食品安全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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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经视直播

编       辑:刘   萍

校       对:王根生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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