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多岁的王先生在美容养生店老板张女士的一再推荐下,花 2 万元购买所谓的“增高服务”。张女士宣称通过特定调理、口服补充以及仪器辅助,1 年可增高 10 厘米。1 年后,王先生的身高并无变化,他要求退钱无果,将张女士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张女士辩称“增高 10 厘米”是服务目标而非承诺,且身高未增长是消费者配合不足所致。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作为经营者理应知晓,通过非医疗性的、生活美容或养生调理手段,在短短一两年内让成年人实现 10 厘米的大幅增高,这并不现实,但她仍然作出了虚假承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退还王先生 2 万元服务费,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 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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