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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黄大发,一审被判死刑!涉21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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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 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大发等 12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 21 项罪名,判处黄大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 11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法治日报,2023 年 5 月 6 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公开征集黄大发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这意味着,盘踞湖北武汉多年、坊间传闻已久的 " 黑老大 " 黄大发已落网。

警方通告称,湖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黄大发、熊大喜、魏汉元、程崇武等一批犯罪嫌疑人。

警方通告中公布了包括黄大发在内 17 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他们的户籍地或现地址均为武汉市。其中,黄大发户籍地为香港,现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喻家湖路。

该消息一出,随即引爆武汉坊间舆论,关于黄大发等组织城中村改造暴力拆迁等旧闻被陆续翻出并持续发酵。

公开资料显示,黄大发曾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山村干部、武汉江宏集团董事长。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日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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