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 ( 600267.SH ) 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核准签发的副猪嗜血杆菌病三价灭活疫苗 ( 4 型 H25 株 +5 型 H45 株 +12 型 H31 株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该疫苗适用于预防由血清 4 型、5 型和 12 型副猪嗜血杆菌引起的副猪嗜血杆菌病,免疫期为 4 个月。此次获得批准文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兽用疫苗产品线和产品结构,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兽用疫苗板块的战略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鉴于产品上市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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