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财经 王敏 4 月 15 日,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6 年第 38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吉和昌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审议会议上,请吉和昌说明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存在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瑕疵的具体原因,相关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收入确认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同时,请吉和昌结合自身产品的竞争优势和议价能力,说明如何有效应对新能源、光伏等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进一步论证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招股书显示,吉和昌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主要从事表面与界面处理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38 亿元、5.17 亿元和 5.2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621.29 万元、5634.63 万元及 6532.19 万元。

2026 年 1-3 月,吉和昌预计营业收入为 1.5 亿元 -1.62 亿元,同比增长 26.24% 至 36.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50 万元 -2800 万元,同比增长 68.92% 至 85.49%。

IPO 前,宋文超和戴荣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94% 股份;两人分别持有吉和昌投资 50.00% 股权,吉和昌投资持有公司 41.28% 股份;两人分别持有吉祥岛投资 24.93% 和 25.55% 的股权,且戴荣明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吉祥岛投资持有公司 10.32% 股份;两人分别持有和盛管理 27.67% 的财产份额,并均担任普通合伙人(其中宋文超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盛管理持有公司 2.80% 股份。据此,宋文超和戴荣明合计控制公司 62.29% 股份。
相关公司:和昌集团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