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完成编制。该标准适用于配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 M 类和 N 类汽车,为相关系统的安全设计、试验验证及型式一致性判定提供统一依据。 标准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划分为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和领航三类,并分别规定了对应的安全要求。在功能方面,明确了车道巡航控制、换道控制、跨车道障碍物绕行、交叉口及环岛通行等能力的技术指标,同时对风险减缓功能的介入策略和目标停车区域选择作出规定。 驾驶员状态监测是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系统在激活后持续检测手部脱离与视线脱离情况,并设定了手握方向盘提示、视线回归提示及立即控制警告的分级提示逻辑与时间阈值。标准还规范了系统在超出设计运行范围或发生失效等情形下的响应策略。 在验证方法上,标准采用场地试验、道路试验与仿真试验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仿真试验的可信度评估提出具体要求。附录部分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数据记录系统的类型、数据元素、存储机制及读取方式。 实施安排方面,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须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第 13 个月起满足全部要求;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则须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第 25 个月起符合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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