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财经 15小时前
旭辉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违规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蓝鲸新闻 4 月 9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傅珮、杨欣。

决定书显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

1.2023 年以来,旭辉集团对其发生的 2 笔单次违约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逾期债务未披露临时报告,对 9 笔单次违约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逾期债务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2. 旭辉集团 2024 年 4 月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被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

3. 旭辉集团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重大风险提示 " 以及 "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中个别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傅珮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杨欣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旭辉集团、傅珮、杨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