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为深入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
规划基本情况:依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促进天津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拟规划 2 条延伸线路,分别为:地铁 11 号线延伸至 117 项目,主要途径保山西道、新科道、海泰南北大街、津静公路;地铁 2 号线延伸至 T3 航站楼工程。规划总规模约 5.8 公里。实施方案以批复为准。
二、建设规划调整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 36 号
邮编:300011
邮箱:gdjtghjsb@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参与表)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 109 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2-60574855(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接听)
电子邮箱地址:wangsimeng@crd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参与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链接 : https://pan.baidu.com/s/1Kg4Uvwdsajwa4deMbNb73w 提取码 : qjms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空港经济区东七道 109 号,联系电话:022-60574855),需要查阅的公众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建设规划调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建设规划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第四条中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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