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3 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震荡。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今天(4 月 7 日),国家继续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
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计算,自 4 月 7 日 24 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 800 元、770 元,调控后实际上调 420 元、400 元。折合 92 号汽油每升上调 0.33 元,少涨 0.31 元,0 号柴油每升上调 0.34 元,少涨 0.32 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施调控的力度,需要统筹考虑市场供应安全和下游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既要避免价格异常波动对下游用户的冲击过大,又要适当疏导原油进口成本,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
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变化情况,每 10 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了每桶 130 美元的价格调控上限,如果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继续大幅上涨,超过每桶 130 美元(对应的国内 92 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格略高于每升 10 元),对于超出上限的部分,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不提高或少提高。
为保障稳定供应,国家还可能采取财税支持措施。2022 年俄乌冲突引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国家曾明确当国际原油价格突破每桶 130 美元的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并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来源 央视财经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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