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势传媒 04-01
动力电池回收新规 谁生产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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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势 Auto-First|李德喆

今日(4 月 1 日)起,由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核心在于厘清全链条责任,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 " 谁生产、谁负责 " 的核心原则。

办法规定,动力电池企业应对其生产或进口、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主体责任,需按销售区域布局符合城乡规划、环保及安全要求的回收服务网点,实现 " 卖多少、收多少 " 的闭环管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车辆配套动力电池的回收责任,需在销售终端同步建立回收渠道,配合溯源管理;进口车企业则需按国内车企标准履行同等回收义务。

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超过 80 万吨,2030 年更将突破 350 万吨,而回收体系不健全、非正规渠道泛滥、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成为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 " 拦路虎 "。此前部分车企、电池企业回收责任落实不到位,回收网点 " 重挂牌、轻运营 ",大量退役电池流向非正规小作坊,据统计,此前约 75% 的废旧动力电池未进入正规回收网络," 的乱象严重制约行业发展,新规通过刚性约束,倒逼企业从源头完善回收体系,推动回收责任真正落地。

为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新规进一步强化溯源管理,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为每块电池赋予唯一 " 数字身份证 ",覆盖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更换、退役、回收利用全流程,企业需实时报送电池编码、流向等关键信息,彻底杜绝 " 黑户电池 " 流入市场。

新规明确 " 车电一体报废 " 制度,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附带完整动力电池,电池缺失直接认定为车辆不完整,车管所不予办理注销、报废企业不予回收,仅换电模式车辆按相关规定例外处理,这一举措从根源上杜绝了 " 拆电池卖车、电池流入黑市 " 的乱象,同时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非合规领域,彻底封堵退役电池改两轮车的安全隐患。

针对回收利用环节的乱象,新规明确了严格的准入标准:从事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必须完成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环保、安全不达标不得开展业务,从制度上淘汰小作坊式回收。

新规的施行,将对消费者、企业以及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对消费者而言,车辆报废流程更规范,可通过车企 4S 店、授权回收网点等正规渠道交售退役电池,避免被 " 黄牛 " 压价,从源头减少劣质退役电池流入市场,降低电动车安全风险;对企业而言,行业门槛大幅抬高,不合规企业将被淘汰,头部企业的技术、渠道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对整个行业而言,千亿级回收市场将迎来规范化发展,推动梯次利用、材料再生等技术升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将加速行业洗牌,倒逼企业在电池设计阶段就考虑回收便利性,推动电池标准化、模块化设计,降低后端拆解成本,提升回收效率。未来,随着政策落地、技术迭代、市场成熟,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将逐步实现从 " 环境隐患 " 到 " 绿色动能 " 转变,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发展提供样本。(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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