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 月 25 日万向钱潮公开信息显示,傅国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公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 , 公司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载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控制的 Wanxiang America Corp.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 , 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 在未公开前为《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形成 , 公开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万向钱潮总经理李某一和董事会秘书闻某均参与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是《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 二人知悉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
二、傅国伟内幕交易万向钱潮股票情况 ( 一 ) 傅国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傅国伟任职于万向钱潮子公司。傅国伟与闻某相识多年 , 二人是中学同学 , 在 2024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9 日有 6 次通话记录。 ( 二 ) 傅国伟利用配偶 " 孙某佳 " 账户交易万向钱潮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万向钱潮股票的情况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6 日单向买入 284,900 股 , 买入金额总计 1,480,882.40 元 , 公告后全部卖出 , 获利 87,413.57 元。傅国伟控制 " 孙某佳 " 平安证券账户交易万向钱潮股票 , 证券交易活动明显异常 , 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 且当事人无合理解释。
处罚决定如下:
对傅国伟没收违法所得 87,57 元 , 并处以 500,000 元罚款。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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