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3 月 16 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即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 " 商住两用房 ")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此前为不低于 50%。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今年 1 月 15 日,央行副行长邹澜公开表态,将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优化商业用房信贷政策;1 月 17 日,相关通知正式落地,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30%。(时代财经 梁争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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