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小时前
律师解读“宝马停商场8101小时计费1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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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 2 月 4 日讯(记者 郭一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2 月 3 日刊登了《宝马车杭州一商场内停了 8101 小时,停车费高达 16900 元?商场回应来了》一文,讲述了一辆安徽牌照宝马越野车自去年 3 月份就停在了杭州一处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至今未走,停车总时长达到了 8101 小时,缴费金额为 16900 元。目前,宝马车被围栏 " 圈 " 了起来,商场方也联系不上车主。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车主将车辆停入商场停车场,与商场之间成立有偿停车服务合同。商场提供场地和管理服务,车主负有按时取车、支付停车费的义务。车主长期失联、未支付费用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继续履行缴费的责任。

" 商场收取停车费的标准必须提前公示,比如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处张贴价目表。未公示的收费标准,车主有权拒绝支付,法院也不会支持商场的主张。" 李小亮律师表示,如果车主长时间未取车未缴费,商场可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或在商场官网、停车场显眼位置发布催告公告,限定合理期限让车主取车缴费。

催告无果后,商场不能擅自拖车、扣押或处置车辆,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车主支付费用。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保全该车辆,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至于商场围栏问题,李小亮律师认为,如果以长期围栏胁迫车主支付高额费用,则可能涉嫌变相扣押他人财产,存在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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