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邹女士称在盒马下单鲜百合,却收到有毒的水仙球,71 岁母亲和 12 岁儿子食用后中毒送医。盒马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公司已成立专项组跟进处理,并希望与消费者私下达成赔偿与和解。
关于误配,其解释系水仙与百合包装相似,分拣员操作失误所致。
" 配送错误确实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顾客误食也会有一定责任占比。1 月 27 日,盒马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该当事人当面协商。

配送来的水仙球。

客户要买的鲜百合
误食水仙球后,毒性发作较快,一般在 15 分钟至 1 小时内出现症状,轻度中毒以消化系统症状为主,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等;若误食剂量较大,会引发中重度中毒,出现头晕、头痛、乏力、视力模糊等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症状;极端情况下,严重呕吐腹泻会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引发呼吸、循环衰竭,危及生命。
水仙球的外形与食用百合、大蒜、洋葱等鳞茎类食材高度相似,都是白色鳞片状球茎,尤其是未发芽的水仙球,肉眼很难与鲜百合区分。
1 月 28 日,盒马方面回复界面 · 新闻称," 我们第一时间联系顾客,了解到顾客于 2 日晚送医、3 日已出院,随即成立专项小组全程跟进并制定补偿方案。目前,因双方对赔偿方案仍有较大分歧,相关事宜仍在协商中。"
盒马表示,初步调查,系拣货过程中将同时段另一订单的水仙种球误放入该顾客包裹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已对相关流程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我们再次向受影响的顾客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有行业人士分析,之所以出现上述失误,或因超市食品与非食品区域未进行严格区分,平台仍需负主要责任。
相关话题下,不少网友评论称:" 太离谱了 "。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盒马作为经营者与商品分拣方,对所售商品的安全性负有法定保障义务,且应具备准确识别商品的能力。在此事件中,其分拣员误将有毒水仙种球作为可食用百合配送,存在明显过错,该行为直接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已构成侵权。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盒马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合理治疗与康复支出。
付建进一步表示,水仙种球与百合外观相似,对老年消费者而言尤其难以辨别,因此误食行为与盒马的配送过错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盒马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刘鹏举律师补充认为,老人中毒后出现持续性紧张等后遗症,需长期康复观察,盒马应承担相应费用。
刘鹏举特别指出,若盒马被认定为 " 经营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针对消费者是否应自担责任的疑问,刘鹏举表示,基于合理信赖原则,消费者对盒马品牌的专业性有合理信赖,无需对配送商品进行毒理性质疑。因此周女士家人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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