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突然起火,摩托车在高速收费站试图闯卡。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1 月 16 日从扬州获悉,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两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无小事,时刻绷紧安全弦。

货车起火
1 月 13 日下午 2 时许,京沪高速下行线(北京至上海方向)864 公里处突发险情,一辆行驶中的货车突然燃起熊熊大火。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执勤民警火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疏散转移货车驾乘人员至安全区域,迅速协调消防救援、道路清障等多方力量联动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全力扑火,但由于货车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轮胎抱死,起火初期未能及时控制,加之冬季干燥天气使得火势快速蔓延,最终车辆被完全焚毁,所幸无人员伤亡。警方提示,驾驶员出行前务必为车辆做全面 " 体检 ",重点检查轮胎胎压、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等关键部位,及时更换老化部件,杜绝超载超限行驶。同时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应急装备,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1 月 12 日下午 2 点多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沪高速扬州段宝应收费站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产生争执,试图闯卡。民警随即下车了解情况,并明确告知该摩托车驾驶人江苏省内摩托车禁止上高速行驶的规定,并责令其掉头驶离走国道通行。民警向该摩托车驾驶人阐明《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例内容,并向其解释该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间针对该问题的上位法和下位法互相补充的关系,同时阐述了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危害性。男子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记者从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了解到,除了摩托车驶上高速公路外,行人、三轮车等在高速公路逗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民警表示,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 " 全封闭 " 道路,千万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而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警方提醒,冬季气温较低,空气干燥,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等不安全因素。汽车自燃并非 " 夏季专属 "。冬季时,汽车自燃依然 " 常出没 "。冬季汽车自燃不同于夏季,主要是由于油路、电路、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同时冬天天气干燥,静电打火也可能导致汽车自燃。

摩托车试图闯卡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为预防车辆自燃,请务必做好以下防范措施:1. 定期体检保安全:每周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及刹车片间隙,发现轮毂异常发烫、刹车异响等情况立即停车检修,避免 " 带病上路 "。2. 随车装备要齐全:确保车内配备 2 公斤以上 ABC 类干粉灭火器,并熟知 " 提拔握压 " 使用口诀,建议加装轮胎温度监测装置。3. 初期处置讲策略:如遇轮胎起火,立即靠边停车并切断电源,在距离事故车 150 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小火可自行灭火,火势扩大时务必远离车辆并及时拨打 110、119 报警,切勿盲目扑救。通讯员 祝隽 戴裕钦 黄静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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