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 月 4 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前述股东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38 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 1.40% 的股份)、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包括其持有的苏宁易购 2.75% 的股份)将被注入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人将公开招募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遴选确定信托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宁易购股票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不处置。鉴于两家公司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前述股东重整不会导致现有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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