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 月 4 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与运营管理,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难题。该《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 " 谁投资、谁所有 " 原则,鼓励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等多主体参与筹集与运营。筹集方式主要包括新建、改造改建及转化,并充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资源。新建项目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70 平方米,以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惠民性质,《办法》规定其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90%,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涨幅不超过 5%。这一举措有效平衡了市场需求与租金水平,保障了承租人的经济利益。
《办法》强化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明确禁止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并严厉打击违规出租、骗取优惠政策等行为。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分别负责指导与监管工作,通过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济南市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迈出了坚实一步,不仅有助于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压力,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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