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31 日,越秀房产基金(股份代号:00405)发布公告,宣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每个基金单位 3.861652 港元的价格,向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越龙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45,000,000 个基金单位(即 2025 年递延基金单位),以部分支付越秀房产基金于 2012 年投资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未偿代价。
此次递延基金单位发行后,转让事项代价的结余减少至 648,018,354 港元,已发行的基金单位总数增至 5,258,969,097 个。同时,越秀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的基金单位持有量总量由约 46.37% 增至约 46.83%。
根据公告,假设未发生其他递延基金单位调整事件,预计转让事项代价的结余最早将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发行合共 167,808,584 个每个基金单位 3.861652 港元的递延基金单位结算。此次递延基金单位发行已获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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