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2 月 31 日消息,东方航空发布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5 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东航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20 元。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10% 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50% 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广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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