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31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责任人胡某华、章某、陈某愚。
决定书显示,上会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上会所出具的上实发展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会所在上实发展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某华是上会所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章某是上会所 2019 年、2020 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愚是上会所 2020 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6,320,754.71 元,并处以 15,801,886.78 元罚款;对胡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000 元罚款;对章某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000 元罚款;对陈某愚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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