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月 29 日晚间,赣锋锂业(002460.SZ)对外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单位犯罪,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告披露,赣锋锂业因上述事项于 2024 年 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 江西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4 ] 2 号)。本次事项系在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的后续正常司法程序。
据前述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赣锋锂业在筹划收购江特电机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受时任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时任赣锋锂业董秘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 赣锋锂业 " 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 "*ST 江特 " 股票。2020 年 6 月 22 日,赣锋锂业转入 3000 万元至 " 赣锋锂业 " 证券账户。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2 日," 赣锋锂业 " 证券账户买入 "*ST 江特 " 股票 15,677,700 股,买入金额 26,483,753.18 元;2020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9 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 27,632,905.00 元,获利 1,105,283.92 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 " 赣锋锂业 " 证券账户中。
江西证监局认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据此,江西证监局对赣锋锂业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1、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 1,105,283.92 元,并处以 3,315,851.76 元罚款;2、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在 12 月 29 日的公告中表示,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缴纳罚没款,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赣锋锂业集团业务贯穿资源开采、提炼加工、电池制造回收全产业链,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储能、3C 产品、化学品及制药等领域。集团锂矿资源遍及全球,同时拥有 " 卤水提锂 "、" 矿石提锂 " 和 " 回收提锂 " 产业化技术;锂化合物、金属锂产能充足,在海内外设有多处生产基地;拥有完整的电池制造及回收技术。
赣锋锂业 2025 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46.2 亿元,同比上升 5.0%;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 9.42 亿元,同比下滑 163.43%。
对于此次被移交审查起诉,赣锋锂业表示:"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本次涉案事项为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特定历史事件,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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