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29 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丹华。
决定书显示,2020 年 12 月 23 日,智动力时任副总经理陈丹华参与认购智动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合计持有公司 4,188,933 股。陈丹华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部分资金系配资方提供,因后期智动力股价跌近配资平仓警戒线、平仓线,而其未补充相关保证金,其持有的 2,842,524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15 日及 19 日被强行平仓,导致其转让的股份超过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测算,任职期间陈丹华违规减持股份数额共 1,795,291 股,违规交易金额为 1,861.35 万元,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公司股票无违法所得。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丹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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