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4 日,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马蕤实名向周口市淮阳区纪委举报,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7 月,周口市淮阳人民中学(淮阳中学初中部)后勤负责人在校领导的指示下,以收取 " 管理费 " 为由,数次从学生缴纳的全部餐费中拿走 15% 的返点,共计 330 余万元。
25 日,淮阳中学负责人称,15% 的餐费抽成,系违规收取,钱款被用于给老师发津贴,目前市、区两级纪检部门已开展调查,待查实详情后,学校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马蕤系实名举报,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处理结果会告知举报人。
举报:学校涨了承包费,两年提走 330 余万餐费
2021 年 9 月,德馨餐饮公司与淮阳中学签订《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合同》,承包了该校初中部 " 淮阳人民中学 " 的食堂,保障全校师生的早、中、晚三餐供应。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 3 年,每年需向学校缴纳营业额的 4.5%,作为经营管理费。
马蕤称,当年 9 月至次年 6 月的整个学年内,学生交的餐费都是由校方扣除 4.5% 的管理费后转账给她。但 2022 年 9 月份开学后,她接到校领导的通知,管理费要涨至 15%," 不愿意交,就走人 "。
" 校方说话态度强硬。" 马蕤称,他们作为一个服务企业,且前期投入成本较大,面对高出合同约定 3 倍的抽成,也只能服从。自那之后,淮阳中学派驻初中部的后勤部主任石某,会把核算后的餐费全部打给她,再由她取现,将其中的 15% 返还给石某。
马蕤与石某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2023 年 5 月,石某将打印在 A4 纸上的餐费核算单拍照发给马蕤称 " 明天就取我用红笔画着的那个数 "。
核算单显示,4 月份,学校七、八两个年级 2300 余名学生用餐 24 天,共计餐费 112 万余元。而下半张手写部分,则列出了 112 万元餐费中,应收取的管理费以及此前未付的金额," 总计:673663.9 元 " 被使用红笔圈中。
马蕤称,她事后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她从银行调取的银行流水确认,两年内她至少 5 次取现 330 余万,交给石某及其指定的人。
" 前 2 次取的现金直接交给了石某,后面 3 次取现,石某带着另一名男子,钱没有出银行柜台,直接就存入了该男子的个人账户内。" 马蕤说。
马蕤介绍,淮阳人民中学采取的是全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在校生约 3000 人,学校按照每人每天 20 元向家长收取餐费,他们也是按照 20 元 3 餐的标准出餐。
相关资料显示,淮阳人民中学作为淮阳中学的初中部,其人员、编制、经费均由淮阳中学统一管理。

德馨餐饮公司与淮阳中学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校方收取营业额的 4.5% 作为管理费。受访者供图
校方称钱用于发放津贴,纪委已介入调查
学校收取 15% 的餐费是否合理?管理费为何先全部打给餐饮公司又要求现金返还?钱最终被用于何处?
12 月 24 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淮阳人民中学后勤部负责人石某,对方表示不便通过电话接受采访。
25 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时任淮阳中学党委书记的白某兴,对方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记者尝试发送短信联系,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2022 年 7 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10 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收取伙食费的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所收取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成本开支。
12 月 25 日,淮阳中学现任党委书记徐良回应新京报称,2022 年 9 月份之前,学校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德馨餐饮公司营业额的 4.5% 作为管理费,但 9 月份后,教育部等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就取消了 " 经理管理费 ",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徐良称,德馨餐饮公司反映学校相关人员拿走 15% 的餐费抽成属于违规收取,经他了解,这笔钱被用于发放老师津贴。目前,市、区两级纪委已介入,学校也在配合调查。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相关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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