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原创
雷达财经讯,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法院公开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内容显示,原告丝芭集团诉求:判令被告立即下架含鞠婧祎肖像和姓名的杂志并删除宣传内容;赔偿损失共计 30 万。
事实和理由:2013 年 8 月 16 日,丝芭集团与第三人鞠婧祎签订专属艺人合约,又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是鞠婧祎唯一独家经纪公司,同时,独家拥有鞠婧祎姓名、肖像、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丝芭集团对鞠婧祎的独家经纪权属期限为 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2033 年 8 月 15 日。
在独家代理经纪合同有效履行期间内发现,被告擅自与鞠婧祎合作,为杂志拍摄了多张封面照片、内页照片及大量宣传物料,并公开发售。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方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移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裁定该异议成立。

正文结束
已有 0 人点赞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