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12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决定书指出,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李婺罕、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被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后于 2024 年 9 月 5 日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婺罕未按照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骑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婺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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