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2 月 11 日,绥化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绥金监罚决字〔2025〕17 号)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被绥化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30 万元。
绥金监罚决字〔2025〕18 号显示,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张宗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被警告。
绥金监罚决字〔2025〕19 号显示,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石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被警告。
绥金监罚决字〔2025〕20 号显示,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杨晓微(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北林支行行长)被警告。
绥金监罚决字〔2025〕21 号显示,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李佳朋(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北林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行成立于 2008 年 03 月 05 日,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西、祥和街北祥和大厦商业综合楼 104 号商服,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3 条,周边风险 40334 条,历史风险 1606 条,预警提醒 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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