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吴文婷 12 月 2 日,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亚股份 ")披露北交所 IPO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报及回复文件:公司通过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等前员工关联企业采购废钢,2023 年 8 月起,公司通过其他无关联关系且资信较好的废钢供应商进行替代,已停止向前述关联方的采购。
不过,关联企业大亚再生存在向中吉长远再生资源、廷洲再生资源等公司购买废钢最终销售给公司的情况。关联企业千乘金属、嵩岳金属等存在向磨料企业、金属制品企业购买磨料 ( 含半成品 ) 、钢丝最终卖给公司的情况。

北交所要求大亚股份,说明前述关联企业向再生资源企业采购废料后再销售给公司,购买磨料 ( 含半成品 ) 、钢丝货款后最终卖给公司的主要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套利或潜在利益安排等。

对此,大亚股份解释称,由于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和中久金属下游客户主要为磨料、铸造企业,主要原材料包括废钢、钢丝等,因此,除废钢外,前述关联企业在多年经营过程中亦积累了一定的钢丝、磨料等采购渠道。
公司向前述关联企业采购的钢丝主要用于生产碳钢丝切丸、研磨丸类金属磨料;采购的磨料半成品主要系为满足某些紧缺或特殊型号的产品需求,用于进一步加工成符合公司出厂标准的磨料成品并对外出售,达到临时补充产能等目的;采购的磨料成品主要为公司不自产的非金属磨料石榴石,用于丰富产品线以满足公司客户的特定需求。前述关联企业购买磨料 ( 含半成品 ) 、钢丝后最终卖给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按照其说法,前述关联企业向公司销售废钢、钢丝、磨料等货物的交易公允,不存在套利或潜在利益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大亚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务和船舶铸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其中金属表面处理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金属表面处理业务使用的磨料、金属表面处理设备以及金属表面处理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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