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75 亿元项目水库大坝竟然偷工减料?
11 月 29 日晚,中国电建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等问题,中国电建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将会同有关方面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公开报道显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投资 75 亿元,是福建省 " 十四五 " 规划首个获核准的百万千瓦级大型储能项目,由中国电建子公司水电三局和水电十六局等单位承建。但据报道,该工程被指在大坝施工中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
此次通报,是相关责任主体对媒体监督报道的一次正面回应,也意味着有关项目偷工减料等问题已从舆论层面走向调查、处置的轨道。
从媒体披露的细节来看,涉案工程的质量问题堪称触目惊心。如用于加固坝肩边坡岩土体的数百根锚筋桩被指 " 实际施工长度大幅缩水,部分桩长甚至不足设计标准的三分之一 "。
更为严重的是,多数锚筋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水泥砂浆灌注,施工方仅在桩孔口进行简单封浆处理以应付检查。
显然,上述问题若属实,已不仅仅是相关方面 " 吃相难看 " 的问题,更直接威胁到项目的质量安全。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应该坚决 " 零容忍 "。
据媒体报道披露的信息,之所以出现如此触目惊心的问题,似与项目各参与方的利益捆绑有关。
报道称,涉嫌偷工减料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同属中国电建。此外,有视频显示,该标段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的多名监理人员曾接受施工方宴请,在 KTV 娱乐场所饮酒唱歌,且每人身边均有一至两名异性有偿陪侍人员。
若这些细节属实,此事的性质无疑就更显复杂了,其中不仅可能涉及违反职业道德,更涉嫌违法。
众所周知,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各司其职,本应该构成相互监督、制衡的关系,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设计。
我国建筑法就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很显然,若此事中的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被证实确属于同一家企业,则这种 " 一家人管到底 " 的模式,本质上就是架空了监督机制,让质量管控沦为内部 " 自审 ",由此容易为偷工减料等不规范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相关指控是否完全属实尚待权威结论。
但考虑到项目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事件的复杂性、严重性,为了确保调查、处置的公信力,或有必要引入更高层级监管部门的参与,对锚筋桩质量缺陷、三方关联合规性等问题逐一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而且,针对此次事件,无论涉及何种层级,都应一查到底,给出令人信服、经得起社会监督审视的调查结论和处置方案。
此外,若查明项目确已构成质量问题,问责的同时也须积极开展工程补救,由专业机构制定加固方案,确保大坝安全无忧。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由央企承建的省级重大工程,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质量问题不仅关乎工程本身的安全,也涉及公众对央企责任与行业规范的信任。毕竟,央企身为 " 国之大者 ",本该在施工规范、质量安全保障上发挥积极的标杆作用。
就此而言,此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也关系到央企的公信力救赎,必须严肃对待。
无论如何,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容不得丝毫侥幸。无论是谁,都不应该有突破底线和规范、拿安全当儿戏的 " 特权 "。越是问题严重,越需要以绝不姑息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撰稿 / 羽木 编辑 / 柯锐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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