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财经 刘治颖 11 月 7 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披露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拟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蒋根宏、潘洵,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新恒泰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也包括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非发泡 PVC 耐磨层等。
IPO 前,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 75.04% 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 36.41% 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 1.22% 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 30.24% 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 2.43% 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 4.74% 的股份。
本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说明黄旭升委托实控人代为投资理财的背景及原因,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说明金玮对外投资非标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及最终资金投向情况。说明王勤峰、王镇与孙建东存在较多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已形成闭环,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说明陈春平、金玮与公司股东林爱忠及其妻子邱玉芬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林爱忠入股、增资新恒泰的资金具体来源,是否涉及股权代持。

据上轮问询回复显示,黄旭升,福建省南平市人,2000 年 2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温州恒泰橡塑有限公司任职,担任技术总监、生产厂长,2012 年 1 月至今在新恒泰担任生产部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 的合伙份额(2021 年入股,实缴出资 75 万元)。2019 年 4 月,黄旭升自筹资金 100.00 万元支付给陈春平,委托其代为投资理财,因整体市场行情等原因,期间收益总体约 6.5 万,收益较低,该笔款项陈春平已于 2024 年 2 月归还,已形成资金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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