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轶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史新宇为贵州文化演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轶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史新宇为贵州文化演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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