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财联社,9 月 28 日,江苏省商务厅调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其中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 24:00 暂停实施 " 备受关注。江苏省商务厅同时表示,对汽车报废更新实施限额管理,内容包括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 0:00 起实行 " 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 " 的方式组织实施(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等。
江苏省按下汽车置换补贴 " 暂停键 " 同日,一则《关于调整 2025 年宁波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公告》出现在宁波市商务局。《公告》提到,自 2025 年 10 月 11 日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稍早些时候,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发文称,从 2025 年 09 月 23 日 24:00 时起暂停广西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申请人新购汽车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效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 日(含)— 9 月 23 日(含),《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 日(含)— 9 月 30 日(含)。
类似多地集中暂停 " 地补 " 的现象已非首次,其它部分政策延续的省市也纷纷调整为 " 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 " 方式组织实施,并明确表示 " 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
除汽车置换补贴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调整亦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2023 年出台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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